建筑“保温衣”为何成了“助燃剂”?
中国应急管理报 | 作者 李金素 王宏彪
建筑“保温衣”为何成了“助燃剂”
(相关资料图)
——聚焦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问题
建筑保温材料如同建筑物的“外套”,夏防晒、冬御寒,不仅让建筑里的人住得更舒服,而且能够延长建筑寿命。然而,近年来,这样的“宝藏材料”却频频引发事故,给人们敲响了安全警钟——
2022年6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杭州冰雪大世界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2名消防员牺牲、19人受伤,事故原因是工人违章电焊切割作业时,管道保温材料残片和装饰装修材料被引燃。2021年12月31日,辽宁省大连市一市场地下二层发生火情,造成8人死亡、1名消防员因公殉职,事故企业违法建设冷库,违规使用易燃保温材料,违规使用电焊动火作业,造成保温材料着火。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教师公寓楼燃起大火,事故系施工人员违规电焊作业引燃聚氨酯保温材料……公开通报的2021年10起火灾爆炸事故典型案例中,有3起火灾事故均与建筑保温材料及可燃装饰材料有关。
惨痛教训面前,人们不禁要问,建筑保温材料屡屡发生火灾,症结在何处?在国家节能战略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如何确保保温材料安全应用?相关风险防范工作应在哪些方面强化?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事故为何发生?
材料不足和防范不足
材料本身不具备主动防火能力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应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但直至2009年才正式出台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方面的相关规定。
同济大学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副所长韩新介绍,在有关规定出台前,大量建筑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时间久了,一些建筑的外墙保温材料表面覆盖的抹灰保护层出现开裂、脱落,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外露。如遇火源极易燃烧,并会迅速扩大蔓延,在建筑外立面形成立体火灾。
就目前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应用而言,清华同衡市政规划研究所副总规划师、城市公共安全规划研究所所长万汉斌介绍,根据《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我国将建筑材料分为4个燃烧性能等级——A、B1、B2、B3,依次对应不燃、难燃、可燃、易燃材料(制品)。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对建筑外保温材料规定得更为细致,对除特定情况外的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要求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或制品。
万汉斌认为,虽然现行标准提高,但存量建筑的外保温材料火灾风险犹存。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技术较为成熟且应用较为广泛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大致可分为三大类:以聚苯乙烯泡沫(EPS)和聚氨酯泡沫(PU)为主的有机保温材料,以岩棉、玻璃棉、膨胀玻化微珠保温浆料为主的无机保温材料,以胶粉聚苯颗粒保温砂浆为主的有机无机复合保温材料。
既然已经了解材料种类,为何不将不燃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应用于当下工程,再将既有建筑物中易燃的“历史遗留”外墙保温材料替换掉?
韩新指出,未经阻燃处理的有机材料一般具有易燃性,即便添加了阻燃剂或者进行了结构阻燃,燃烧性能也只能达到B1级,但它也有优势,即导热系数低、保温隔热效果好。无机保温材料虽然防火性能较好,但是保温性能相对较差,且存在施工难度较大、不防水等缺陷。有机无机复合保温材料属于难燃性材料,兼具良好的耐火和保温性能,但要达到A级,对施工质量有较高要求。
“总体而言,这三类材料在火灾高温环境下都不具备主动防护能力。一旦保温材料着火,极易造成建筑物表层和顶层部分火灾的迅速蔓延。”韩新说。
规定、标准摘登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其管理单位应当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对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应当及时修复。高层民用建筑在进行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以及限制住人和使用的措施,确保建筑内人员安全。
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禁止在其建筑内及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其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对于使用难燃外墙外保温材料或者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禁止在其外墙动火用电。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6.6.1 建筑的外保温系统不应采用燃烧性能低于B2级的保温材料或制品。当采用B1级或B2级燃烧性能的保温材料或制品时,应采取防止火灾通过保温系统在建筑的立面或屋面蔓延的措施或构造。
6.6.2 建筑的外围护结构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不燃性结构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该复合保温结构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所在外围护结构的耐火性能要求。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B1级或B2级时,保温材料两侧不燃性结构的厚度均不应小于50mm。
6.6.4 除本规范第6.6.2条规定的情况外,下列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内、外保温系统和屋面保温系统均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或制品:
1 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2 与其他功能的建筑组合建造且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6.6.5 除本规范第6.6.2条规定的情况外,下列建筑或场所的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1 人员密集场所;
2 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
解决防范问题至关重要
保温性能好的防火性能不足,防火性能好的保温性能相对较差,两者平衡兼顾的又对施工工艺水准要求高,且价格的高低也是考量的重要因素。身着不安全保温材料的既有建筑物,又因建筑时间不同、使用现状不同,各有不同的现实困难。因此,到底用哪种材料?各方说法始终不一。
对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引发火灾的原因,万汉斌将其归纳为“材料不足和防范不足”。材料不足体现为建筑室内外对于可燃材料(B2)使用的不合理性,如木板、聚苯板的使用及室内易燃的家居用品。“虽然现在重点防范场所已经不再使用低于B2级的材料,但是早期使用这些保温材料的建筑仍然存在。”万汉斌说:“防范不足的问题同样应引起重视。施工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操作的行为,如边施工边住人的情况依然存在。目前在消防备案制的情况下,消防安全第一责任放到了业主单位,事故风险防范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就防范不足的问题,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研究员赵成刚指出,建筑投入使用后,使用方在建筑外墙里面进行各种施工作业,特别是布设各类用电设施,如大面积广告装饰板、广告灯箱等,不仅破坏保温材料外保护层,长时间用电形成的局部高温及广告装饰材料的低阻燃性,也成为建筑工程火灾事故高发原因。此外,建筑工程野蛮施工、交叉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后期的安全运营管理缺位也导致火灾事故难防。
7月3日,山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保温材料专项检查,向工人宣传防火知识。黄家龙 摄
关卡为何失守?
“先天不足+不规范操作”使风险加倍
标准滞后导致遗留隐患“野蛮生长”
我国早些年对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要求没有相应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无针对外墙保温的防火设计内容,对不同防火等级的外墙保温系统缺乏分级标准和使用范围的限制。直到《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相继出台,才规定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要求。
“防范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风险,现有法律法规需要得到有效落实。”赵成刚说,“尤其在新建筑的施工阶段,把好保温材料进场质量验收关和施工作业安全关尤其重要,但通过分析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案例发现,这两个关卡常常失守。”在他看来,施工过程中对进场材料进货验收手段缺乏、全过程监督不到位成了亟待解决的难点和痛点。
违章施工成为火灾“燃烧帮凶”
调查表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事故大部分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在施工过程中,保温材料可能处于现场码放状态,也可能处于施工上墙状态。此时,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不到位,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存在违规操作,就极有可能引燃保温材料。
这在韩新提供的一组数据中得到了验证:“相关统计资料表明,大概有25%的建筑外墙保温火灾都是在保温材料堆放期间引发的,另外65%的火灾是在保温材料铺设的过程中发生的。”对此,赵成刚指出:“建筑外墙上其他带电设施或其他装饰广告材料防火性能差,也是引发火灾、造成火势扩大的重要原因。”
高层建筑让救援“难上加难”
在走访业内人士的过程中,记者了解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特性和施工工艺直接导致了该材料发生火灾时扑救难度大,特别是高层建筑的外墙保温材料着火后更难扑救。对于消防救援人员而言,主要难点在于燃烧猛烈、蔓延迅速、发烟发热量大、会产生有毒气体、燃烧隐匿难以察觉、作业面小、供水困难等。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若不经过阻燃处理,极易形成立体火灾。如2010年上海静安区胶州路教师公寓火灾,建筑外立面起火后迅速燃烧,受高空风力及火场小气候等综合因素影响,火势蔓延迅速,仅6分钟左右,浓烟烈火就将整幢大楼笼罩。以有机材料为材质的保温材料中含有大量的不饱基,燃烧时发热量和发烟量都很大。
此外,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往往填充在夹层,由于封闭性较好,当被引燃时,在氧浓度较低的情况下,初期一般为阴燃,从外部很难发现。救援人员难以在第一时间找到着火点实施进攻,等发现明火时,火势已迅速蔓延,导致错过最佳救援时机。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猛烈燃烧时,通常不具备人员内攻作业条件。靠高喷消防车射水作业,受作业面较小、供水强度不足限制,难以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而在火灾发生初期,自动喷淋、室内消火栓等固定消防设施的防护区域均在室内,无法自动启动,也无法扑灭外墙火灾。在内攻灭火阶段,受空气呼吸器使用时间有限等因素影响,救援难度大,灭火效率较低。
上海市普陀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喻卫刚介绍,高层建筑内人员众多,在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可能受到楼梯狭窄、通道拥堵等限制。“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和单位协同合作。消防部门应与建筑管理方、物业公司、相关专业机构等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应急预案、灭火方案和人员疏散计划,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此外,喻卫刚指出,对公众进行安全教育必不可少,应加强对公众火灾防护和自救意识的宣传教育,提供关于火灾预防、疏散逃生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公众正确应对火灾风险,提高自救能力。
6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在辖区开展了一场以日常用火、用电、装饰装修及家庭火灾防控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消防员向群众讲解聚氨酯、聚苯乙烯、木工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相关安全知识。刘烨 摄
风险如何防范?
一手抓规范建设 一手抓施工管理
标准跟上,查缺补漏
2023年1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自6月1日起实施,对防火墙、防火隔墙等建筑构造,以及室内外装修、保温系统等提出防火功能性能和技术措施要求。
在法规标准方面,我国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规定起步较晚,但近年来,由于各方对外保温材料引发火灾的重视,相关法规标准也在逐步完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于2015年5月1日实施,明确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宜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对此,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消防工程系郑斌指出,该规范基本较全面地完善了针对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技术规定。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明确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同时,各地对于外墙外保温系统也相继出台规定,如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山西省出台《建筑保温与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指南(标准)》等。这些针对建筑“保温衣”的规定措施出台,让建筑保温材料施工有据可依,也有了更明确的材料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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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相关规定、措施:
《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该措施明确了禁限使用的情形:施工现场采用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燃烧性能为B2级材料。再生料生产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2021年4月,山西省出台了《建筑保温与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指南(标准)》,明确提出严禁采用B2、B3级保温材料,外墙装饰构件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其外墙采用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均应采用A级等。
2021年3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禁限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有关技术要求》,明确自2022年7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或因设计表变更等原因需重新开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禁止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结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
2020年12月,浙江省嘉兴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用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产品)使用的通知》,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和保温装饰一体化板等外墙外保温系统,禁止使用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工艺,禁止岩棉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外墙保温是新建筑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防护体系,也是老旧建筑维修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规范出台使在建工程项目有了更清晰的标准,也能更好地增强抵御火灾的能力。可数量庞大的城镇存量建筑,如何根除火灾隐患才是摆在眼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记者通过走访发现,针对庞大的存量建筑进行消防隐患整改,各地已有先行实践。
“用新规范去套老房子,有些地方确实无法实现。比如老旧建筑中疏散楼梯的宽度已不符合现行规范标准。但是,不能为了适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而去拆除墙体、破坏房屋结构。”江苏省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消防处副处长任新伟介绍,2022年,南京市出台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从“人防+物防+技防”等多方面不断完善消防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给出了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的创新答案,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南京经验”。
“由于缺少专门适用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审批、建设的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改造中常常使改造工程实施方和政府审批部门陷入‘两难’境地。”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消防救援总队三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的实施方案》,针对既有建筑消防验收中的消防技术标准体系、消防审验管理、消防与工程质量监管一体化融合、监督管理体系四个方面提出13条破解举措。
“我特意掰下一块施工方剩下的边角料并试图点燃,确实点不着,不能燃烧。”家住北京市海淀区阳光北里4号楼的王先生说。今年5月,该小区老旧改造项目全部完成。“社区居民对本次改造很关注,提出了很多安全方面的问题,大家都比较关心外墙保温材料的选用情况。”该小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区改造项目包括保温、防水、楼内公共区域改造等楼本体节能改造工程,以及架空线入地、室外绿化、路面硬化等改造工程。其中外保温材料用的是复合硬泡聚氨酯板,防火等级达B1级,具有相当好的阻燃自熄效果,遇到明火不会轻易燃烧。
“老旧小区改造后,外墙重新做了保温和防水,我们住着更安全更踏实了,居住环境也有了显著提升。”家住北京市昌平区霍营街道蓝天园小区3号楼的张阿姨说。据了解,蓝天园小区于2021年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改造项目包括外墙保温、防水施工、水电线路改造等工程。“本次老旧小区改造,我们按照相关标准重新做了外墙保温系统,拆除了老旧保温层,用热固体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为材料做了新的保温系统,防火达到A2级。”蓝天园施工项目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规范施工,掐断起火根源
安全施工是保障建筑外墙保温工程防火安全的重中之重。“使用不合格的易燃有机保温材料、施工过程及现场的不当堆放所引发的火灾占绝大多数。”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季广其指出,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外保温火灾应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入手,应针对外保温工程的施工建立防火安全规范,从保温材料堆放、施工防火要点和成品保护等角度提出相应管理措施,严格避免外保温和动火动焊的交叉作业。如果施工防火安全标准措施得当、执行到位,由施工过程中引起的火灾将会逐渐减少。
6月15日,河南省汝阳县住建局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对汝阳县碧桂园项目外墙保温材料进行检查。
“国外大量使用的建筑保温材料与我国相差无几,防范火灾的要领在于施工管理比较规范。”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清海介绍,工地管理较为落后,交叉作业安全规范模糊,在施工过程中着火的比例就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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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支招
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
同济大学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副所长韩新:
一方面,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着火后,其表面无机砂浆脱落,使得保温材料大面积暴露,火灾蔓延迅速,易形成立体燃烧,而燃烧的掉落物极易引燃周边的可燃物。因此,高层建筑四周的相关商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各类植物和树木应与外保温材料设置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及时清理高层建筑屋顶和室外平台的纸制包装物、塑料袋、树叶、树枝、烟蒂、杂草等垃圾,防止火势的扩大。
另一方面,对于有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应采取防火加强措施,避免因建筑发生室内火灾后,通过外窗引燃外墙保温材、料。例如,对于外立面节能改造较早的建筑,可以将既有建筑的外墙门窗改为具有一定耐火极限的防火门窗。当外墙外保温材料的饰面层与保温材料之间存在空腔结构时,在高层建筑顶层的外墙空腔内沿建筑四周可考虑设置简易喷淋系统。有的建筑在外保温材料上打孔、开洞安装空调、敷设管道,应严禁电气线路、油烟管道、可燃气体及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穿越易燃外墙保温材料。如果确需穿过和安装的,应采用穿管方式加以保护,以防控相应火灾风险。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消防工程系郑斌:
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事故大都发生在施工期间。在此期间,建筑保温板处于裸露状态,并无保护层保护,电焊熔珠、汽油喷灯、烟花爆竹等小功率火源往往成为点火源。应充分认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建筑施工方需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外保温系统施工过程的顺利完成,并且要对施工人员的施工过程加以规范,通过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来提高施工质量。
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研究员赵成刚:
目前,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引发的火灾无非发生在建筑施工阶段和既有建筑的使用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可通过把好施工质量关、合格材料进场关来降低风险。但既有建筑是在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标准要求出台前竣工投入使用的,这就要求有关部门需要针对不同建筑类别、不同外墙构造形式、不同外保温材料的防火保护加强措施和技术手段上下功夫。比如,学校、医院、带空腔结构的可燃装饰幕墙建筑、有凹型外墙立面的住宅等,需要通过选取典型、设计加强方案、辅以实体火灾试验验证有效型等方式,找到并提供具有可操作性、可有效降低风险的加强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火灾风险。
齐抓共管,杜绝市场鱼龙混杂
“防范建筑外保温火灾发生不能仅靠个别部门来解决,产品质量、施工质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业主安全意识、建筑楼宇的日常运维等都是火灾发生的重要风险点,识别、掌握并控制好各个风险点就能有效地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因此,有效防范风险是个综合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来开展工作。”赵成刚表示,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监督管理,是有效预防和减少因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和蔓延的有效方式。
“加强对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督管理必不可少。”郑斌介绍,不能因为保温材料具有可燃性而否定在其建筑外墙的应用。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管理与监督力度,特别是市场监管部门和住建部门,要紧盯外墙保温材料的生产与使用过程,不断完善外墙保温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建筑外墙行业全过程管理标准和施工技术以及验收规范,减少因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而留下的安全隐患。
相关业内人士认为,要想真正将合格的阻燃保温材料应用于建筑工程领域,需要从法规、标准和应用技术层面进行严格管控。其中,做好保温材料防火安全性能测试评价,把好保温材料工程进场验收关是火灾风险早期预防的关键手段。
“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必须进行第三方阻燃测试并取得检测报告,这是保证建筑消防安全的基本要求。检测机构必须有资质,采用科学的测试方法与设备,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可靠。”一位建筑行业从业者表示。
“当前市场上,检测领域放开,无技术背景、无行业经验的各类检测机构活跃在防火材料测试领域。一些经不起推敲,数据和产品现状明显不匹配的低水平检验报告充斥建筑行业,检测机构的质量水平低下直接将保温材料的防火安全水平拉低。”赵成刚坦言,阻燃技术再提升、阻燃保温材料质量再提高,若进入工程现场的都是低价、低质材料,那么,再多的防范措施也无法抵消本质的不安全。对此,赵成刚建议,科研机构、相关部门要研究出适用于工程现场的小型化测试手段和评价技术,将工程用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质量检测设备搬到工地现场、搬到建筑楼下,现取现测,变取样、检验两个现场为一个现场。提升信息化手段,实现测试数据联网不可更改,创建测试结果远程评价系统,将现场测试人员信息与产品供应方个人信用同产品检验的公正客观性挂钩。
“只有填补检测制度的漏洞,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才能逐渐将劣质产品驱逐出建筑市场,切实保证合格的产品得到应用。也只有防火阻燃产品真正得以应用,才能有效促进行业进步,形成良性正反馈。”一位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多年的相关人士指出。
编后:
一场场因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引起的大火,彻底燃痛了“安全无小事”的命题。保温材料的安全问题不该是小问题,也本不是小问题。它不单是一款材料的取舍问题,也不仅是一个部门的监管问题,更不是“别人的问题”。
我们每天行走于城市的建筑森林,假如这些建筑本身不安全,我们必然置身于危险中。我们不能时刻掰开检查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构成,但面对隐患却不能视而不见。若要这层建筑“保温衣”安全,离不开多部门联合发力、齐抓共管,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持续监督。唯有这样,不安全的“助燃剂”才无处遁逃,“保温衣”才不会起火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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