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资讯 > > 正文

两部门: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至2027年底

2023-08-03 11:12:12 来源:中国网地产


【资料图】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