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条措施出台!更多人才集聚三河、燕郊
近日,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廊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会上获悉,近年来,每年超过100项高水平京津科技成果在廊坊实现产业化。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8月,全市技术合同累计交易1606项,成交总额127.66亿元,同比增长62.6%;其中,吸纳京津技术合同208项,成交额20.81亿元,同比增长60.8%。京津科技成果在廊转化态势持续向好。
2022年廊坊全市域被纳入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范围,这既是对廊坊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肯定,也是加快京津科技成果在廊坊市转化的重大利好。廊坊市制定了《廊坊·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进一步把京津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廊坊的产业优势和发展优势,推动京津科技成果在廊坊市落地转化,8月21日,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廊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将在“十四五”期间实施。该《若干措施》包含13条具体举措,旨在吸引更多京津人才、科技成果等创新资源要素加速向廊坊聚集,进一步构建“京津研发、廊坊孵化转化产业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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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高层次人才
《若干措施》提出,加大京津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力度,鼓励高层次人才来廊创新创业,加强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并提供一站式科技人才服务保障。鼓励高层次人才来廊创新创业。经省委组织部认定入选省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支持计划的,市财政给予每人最高5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100万元安家费。对采用兼职、挂职、产学研联合攻关等方式参与廊坊市企业科技特派团工作的团长和成员,每人每年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工作补助。
在人才服务保障方面,对来廊创新创业的京津科技人才,在子女教育、健康医疗等方面加大保障服务力度。通过多渠道筹集人才公寓,为京津科技人才在廊就业创业提供过渡性住房支持,符合条件的入住人才公寓,前3年免租金,到期后可享受租金半价减免。对引入京津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采用“一事一议”方式解决。
推进创新要素落地
鼓励园区、企业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研发平台,推进各类创新要素跨区域链接。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市级研发平台管理,对在市级考核评估中获得优秀的研发平台,给予10万元奖励,并积极推荐申报省级研发平台。
畅通成果转化渠道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廊坊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发展培育技术转移机构、搭建对接京津创新资源平台等方面畅通成果转化渠道。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培育一批高水平技术转移机构,支持京津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在廊设立分支机构,着力畅通京津冀技术转移通道。
围绕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组织实施“双百互进行动”、科技成果直通车等品牌对接活动,对接成功的科技成果优先列入市级科技计划,视项目具体情况,采取基金参与等方式给予支持,促成一批高水平科技成果落户廊坊市。
完善成果转化方式
促进高水平科技成果向廊坊集聚。支持企业吸纳转化重大技术成果、吸引京津科技型企业落地,打造区域发展新优势。
聚焦廊坊市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组织实施“揭榜挂帅”,鼓励企业联合京津高校院所揭榜攻关,每年遴选优质创新团队承担科研任务,对采取“揭榜挂帅”方式的市级技术攻关类和成果转化类项目,按项目榜单实际支付金额的30%和20%给予主要出资方资金支持,每项最高200万元和100万元。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若干措施》强调,要保障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权益。如科研人员促成京津项目、企业在廊坊市落地的,由各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现金等奖励。京津科研人员与廊坊市企业合作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可在投产后连续3-5年从当年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现金奖励。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成果转化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履行勤勉尽职义务,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公示等管理制度,没有谋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
另外,《若干措施》还明确提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目标考核工作,将京津技术转化项目合同落地总额作为省级以上开发区发展绩效年度专项考核指标。将吸纳京津技术合同成交额纳入实施科教强市战略考核内容,作为对各县(市、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来源:廊坊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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